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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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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图书馆是为本院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刘促进图书馆的发展和进一步满足师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有着十分 重要的意义。 |
| (一) 院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
| 1. 严格遵守学校及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 2. 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 3. 加强专业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强专业图书与杂志的管理,实现全馆电脑网络化管理。 4. 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更新,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能力。 5. 负责本专业图书及音像资料的选购、分类、编目、上架和借阅工作,并协助学校图书馆购买专业图书。 6. 负责核心期刊的专题索引、专题汇编、二次文献等资料收集工作。并根据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编辑系列专题,文章汇编等。 7. 认真浏览期刊目录、篇头词条、关键词、文章提要,及时提供最新的科研学术信息动态,并在微机上登录,及时为教学科研服务。 8. 负责年度期刊的订阅目录删减与增添工作。(应根据当年期刊目录索引征求老师及相关人员意见,经领导审核,然后确定下一年度期刊订阅目录。) 9. 每年度与校图书馆外文期刊采编联系,做好我院专业外文期刊目录的增添与删减工作(经院领导和相关专业教师审核后上报)。 10.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供数据库查询和软盘拷贝服务。 11.做好期刊的收发、登记、分类、上架、借阅工作。做到不积压,不丢失。 12.每年进行一次报刊与图书的整理、剔旧、清查、装订工作。 13.负责管理教工信件的收、分和办公报纸的订、收、分发工作。 14.服从院里的统一安排,搞好其它各项服务性工作。 |
| (二)院图书馆借阅规则 |
| 1. 院图书馆的服务对象为本院教职工、研究生及高年级学生。 2. 教职工在院图书馆查阅资料,每人限借五份。图书借阅期限为七天,逾期不还者,停上借阅资格。如因教学、科研需要可以续借一次,但须重新登记。 3. 借阅图书资料须登记书名、刊名、刊号、借期、并签名,在归还时消除。 4. 期刊、工具书、精装图书,概不外借。 5. 研究生原则上以阅览为主。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期间可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以导师名义借阅,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6. 本科生在论文撰写、课题研究及竞赛期间可在院图书馆查阅有关资料。如有必要,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以指导教师名义借阅,但须在规定时间内 归还。 7. 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外单位人员可在院图书馆查阅相关图书资料或有偿复印,但不外借。 8. 师生员工在阅览与借阅期间应爱惜图书资料,不得划线、批注、污损或撕剪。如有损坏、遗失,按学校图书馆规定的相应条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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